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教育部部署要求,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,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正常、安全、有序开学,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开学时间
1.中小学(含中职)按校历9月1日开学行课,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。
2.高校原则上按既定时间8月27日至9月6日陆续错峰开学,特殊情况可据实调整。2021级新生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。各高校在开学前一周将开学工作方案报市教委(火车站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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